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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筝见林昭都是这么吃的,也不讲究,拿了个碗给自己这般盛饭夹菜。
只不过她胃口小,堆在蒸笼旁边的有只有一摞大海碗,她盛的那点饭只填了个碗底。
蒸的扣肉全用的肥肉,一块切得有一指厚,裹的碎米面又少,看着油亮亮的,东寨的汉子们最好这口,吃得满嘴流油,秦筝却没敢动筷,只舀了半勺蚕豆,用公筷夹了一箸凉拌红薯叶。
这么点饭菜装在大海碗里,看着少得可怜。
林昭瞧见了,眉头就是狠狠一皱,用公筷从装肉的大盆里夹了两块厚墩墩、油亮亮的扣肉给秦筝:“阿筝姐姐你怎么吃得比我们寨子里的猫还少,怪不得这么瘦,多吃点肉!”
秦筝看到碗里那两块晶亮的肥肉,内心是崩溃的。
可看着林昭诚挚的一双眼,不好拂了她的意,只含糊道:“够多了,我若吃不完,浪费了粮食。”
战乱一起,粮食比银子还贵重,山寨里还能吃上一口肉,山下饿死的流民却比比皆是,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活不下去的庄稼汉落草为寇。
林昭听她这么说,总算是没再给她碗里夹菜了,不过看秦筝的眼神怎么看怎么怜惜,仿佛是老农在看田地里长势不好的庄稼。
秦筝混着两样素菜小口小口吃着碗里的饭,两块扣肉被她拨在海碗的一边,就没碰过。
当着林昭和这么多人的面,她不好说自己不喜欢吃这扣肉,更不能丢掉。
她不喜欢吃肥肉是一回事,但对山寨里的人来说肥肉弥足珍贵,他们是用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她的,她若说不喜欢,就是辜负了人家一片好意。
就像是去别人家做客,别人拿出最好的东西招待,哪怕不合胃口,也不能当着主人家的面挑三拣四。
可是……这拇指厚的晶亮肥肉,她实在是下不去口啊!
秦筝硬着头皮吃了一块,腻得她头皮发麻,赶紧吃了一大箸凉拌番薯叶才把口腔里那股油感给压下去了。
剩下的那一块,秦筝死活没勇气再动筷子。
但都夹到她碗里了,还能怎么办?
为了给自己拖延时间,给吃这第二块肥肉做足心里准备,她几乎是用筷子挑着米粒继续慢吞吞吃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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