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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(第13页)

齐北崧简直像个半大小子般手足无措,以至于烟灰烫了手。

“……行!”

“给我发个定位哦!”程几爬上出租车之前说。

他没有去过齐北崧的公司,真心实意想要一个定位。

宏城这个城市聚财聚气,向来以快速扩张闻名,主城区隔江沿海,街道纵横。程几三年来满打满算只在宏城呆了两个月,而那两个月中,他几乎没有一天能够闲适地出来走走,所以其实不怎么认路。

齐北崧目送出租车远离,返身回家,心头乱跳,又开始剥了上衣在跑步机上狂奔,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,只需要一个火星就能点着!

汗水沿着他强健的脖子往胸肌上流淌,胸口有疤痕,那是起搏器留下的痕迹。

但这点痕迹比起程几的伤疤就太温柔了,他想象不出为什么有东西会损伤那样美丽的身体,而且割得那么深,那么大。

当时出了多少血?怎么活下来的?有多痛?谁陪在他身边?

他也痛起来了,心痛!

他喜欢对方的每一寸,从头发梢到指甲尖,从明亮的眼睛到不加遮盖的疤痕,喜欢到明明只见过两次,就恨不得永生永世!

他一边跑一边狂吻手上的那只桃核小葫芦,仿佛是那玩意儿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好运!

他反复查看微信里对方的头像,想说些什么,不断输入又不断删去,他十九岁时都没有这么患得患失!

程几的微信头像是一条德牧,即国人常说的黑背,相册里有几张照片,也是同一条狗。

“他喜欢德牧……”齐北崧喃喃。

他决定先养三条会撕家的大狼狗当见面礼!

他不知道那条德牧是程几在R国时养的狗,曾经和程几寸步不离,忠心耿耿,由于不能带回国来,程几还抱着狗哭了好几场。

狗的名字叫崧崧(陈川起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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